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等共37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4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124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359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599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76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83批次,食糖99批次,糕点10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深圳市喜多乐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6日生产、规格为100g/袋的卤凤爪(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858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75g/kg)高出0.14倍。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深圳市阳光湾畔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吉昌食品腌制厂2017年7月10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地都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8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0.8倍。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豆制品不合格2批次:1.鹤山市雅瑶镇泓源特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省鹤山市华鸿食品厂2017年8月3日生产、规格为500克/袋的依存精选腐竹,铅(以Pb计)检出值为2.72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4.44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鹤山市雅瑶镇泓源特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省鹤山市华鸿食品厂2017年8月3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依存辣木腐竹,铅(以Pb计)检出值为1.60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2.2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1222.xls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71222.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日期:2017-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