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豆制品等共3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100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40批次,不合格5批次;罐头40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89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珠海扬名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得福肉食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6日生产、规格为75克/袋的咸蛋黄腊肉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143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方便食品不合格5批次:1.广宁县供销大厦购物中心五一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千名庄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9日生产、规格为600克(内含20小包)/袋的庄氏今味营养麦片(原味),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30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0MPN/100g)高出9.7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清远市清新区天天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五谷合源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生产、规格为436克/袋的菠萝甜橙奶香燕麦片,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0MPN/100g)高出59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新又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百利食品厂2017年3月2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龟苓膏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0.75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0.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四会市得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百利食品厂2017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龟苓膏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0.69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0.3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台山市天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百利食品厂2017年3月2日生产、规格为500克/袋的黑凉粉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0.6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0.3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罐头不合格1批次: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双和记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梅塘桂金红食品厂2017年6月10日生产、规格为250克/瓶的糖水杨梅罐头,苋菜红检出值为0.0137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徐闻县祥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皇马食品厂2017年5月23日生产、规格为48克/袋的酱肥牛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68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1215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71215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日期: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