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7号),涉及我省常熟市宏新淀粉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涉及的白鹤澄面精制小麦淀粉霉菌项目不符合GB/T8883-2008《食用小麦淀粉》标准要求,霉菌检出值为19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出90%。上述产品生产日期为2016-04-10,规格型号为450克/袋。
二、风险控制情况。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企业共生产上述产品1200袋,除5袋用于抽样检验外,其余均已销售。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已售的1195袋产品已全部被企业召回并交由当地监管部门保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企业及当地监管部门排查,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中,面粉浆水通过的管道壁未经有效清洗,管道壁上残留物霉变导致部分产品中霉菌指标超标。针对发现的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求当班员工每班结束后必须用清洁的沸开水在管道中高温清洗、消毒,直至管道出口无面粉浆水流出,每周必须对管道进行的消毒清洁。同时,企业对产品执行标准进行了更新,更换成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当地监管部门后期对企业进行了抽检复查,抽取的产品经检测,所检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当地监管部门认为,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霉菌项目不符合GB/T8883-2008《食用小麦淀粉》标准要求,构成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白鹤澄面精制小麦淀粉1195袋、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日期: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