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省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开展的2017年下半年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等9大类食品16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来自贵德西路聚福香包子、刚察县甜甜小吃店,其铝的残留量分别为884mg/kg、804mg/kg。
铝在一定剂量下具有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发育毒性,过量摄入铝会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并与软骨病与骨质疏松的发生相关。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的铝的含量,还与使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不超过100mg/kg。
另外,贵德西路聚福香包子标称贵德西路聚福香包子加工的煎炸过程用油,检出极性组分29.5%。
极性组分是衡量油脂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GB 7102.1-2003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中规定,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极性组分应不超过27%。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7年 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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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