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3批次不合格食品。
抽检信息显示,1批次哈尔滨市南岗区禾之味餐饮店销售的奶香大花卷,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559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花卷中均不得使用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是一种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增加食品的甜味及口感添加甜蜜素。
还有1批次哈尔滨市浩海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由哈尔滨市浩海油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36.4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植物油的提取有压榨法和浸出法。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在浸出工艺的植物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另外,压榨油中检出溶剂残留,表明产品中可能掺杂有浸出油。
除此之外,还有1批次哈尔滨市康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枣蓉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应≤1 。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51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黑食药监应急〔2017〕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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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