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 10月 21日 - 11 月20 日 )陕西省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920批次,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837批次,不合格样品83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68%。
抽检的1920批次食品样品共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17大类,其中7大类349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分别是粮食加工品68批次,乳制品27批次,饮料3批次,水果制品4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3批次,食用农产品183批次。
抽检的10大类涉及不合格,分别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7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52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23批次,不合格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9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82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9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95批次,不合格7批次;餐饮食品1222批次,不合格65批次。
在抽检发现问题的8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一是检出其他微生物超标77批次。包括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糕点、雪糕、膨化食品、醋中菌落总数超标,面包中霉菌超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最常见的食品微生物指标,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超标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不达标造成污染,也可能是运输贮藏过程中二次污染。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有些霉菌能够合成有毒代谢产物,比如真菌毒素。二是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4批次。包括糕点、食用油中过氧化值超标,食用油中酸价超标,黄酒中酒精度不达标。酸价和过氧化值均反映油脂类氧化程度,超标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质控不到位,或者运输贮藏不当等。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也不排除生产者检验器具计量不准确,检验结果出现偏差。三是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批次。包括水晶饼中检出苯甲酸,酱卤肉中亚硝酸盐超标,麻花中铝残留量超标。苯甲酸是最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国家对其在部分食品中的使用限量有严格的规定,不能超范围或者超限量添加使用。亚硝酸盐在酱卤肉中超标,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起到护色防腐等作用,过量添加所致。麻花中铝残留量超标,可能原因是过量添加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四是检出农药残留2批次。包括茶叶中草甘膦超标,韭菜中氧乐果超标。草甘膦是广泛使用的许多除草剂中的有效活性化学成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欧盟成员国已完成对除草剂草甘膦的重新评估,指出草甘膦不大可能对人类有致癌风险。氧乐果是叶菜类蔬菜较为常用的农药,也是比较容易滥用的农药,检出超标提示种植过程中存在滥用现象。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11 月29 日
日期:20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