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自2017年11月30日起生效,相关人员需在2018年1月29日之前提交意见。
本次限量申请由美国巴斯夫公司按照《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FFDCA)提出。
美国环保署对啶酰菌胺开展了风险评估,分别评估了其毒理性、致癌性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最终认为按照以下限量使用是安全的。
具体限量如下:
商品 | 限量(ppm) |
食荚豆类蔬菜(亚组6A)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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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