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建省食药监局开展近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9大类食品,包括:速冻食品、糕点、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餐饮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和乳制品,共抽检301批次,其中合格297批次,不合格4批次。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鼎市惠茗苑茶业有限公司2017年4月11日生产的白牡丹(白茶),草甘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泉州市龙泉饮料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08月20日生产的优质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石狮市万奇隆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3月25日生产的墨鱼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龙海市真好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1日生产的美国青豌豆,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8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48期).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48期).doc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日期: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