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7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共抽检11个地市433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409批次,不合格产品2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苍南县沃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温州市石甘泉酒厂生产的其他酒(杨梅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8.2%vol,标准规定为24.0~26.0% vol。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绍兴物美昆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龙游县宏继食品厂生产的酥饼(宏继小酥饼)(咸味),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50g/100g,是标准规定(0.25g/100g)的两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宁波市升阳泰商贸有限公司升阳泰宁波特产商场销售的慈溪市康宝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豆酥糖,酸价检出值为7.3mgKOH/g,比标准规定5mgKOH/g高46%;霉菌检出值为200CFU/g,是标准规定(150CFU/g)的33.3%。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绍兴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嘉禾花园购物中心销售的绍兴市越城区勤奋食品厂生产的云片糕,霉菌的检出值为280CFU/g,是标准规定150CFU/g的1.86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特易购商业(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石碶分公司销售的杭州佰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津麻花(芝麻香葱味),酸价的检出值为6.8mgKOH/g,是标准规定(5mgKOH/g)的1.36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浙江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丽阳路经营部销售的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泉酒厂生产的山哈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8.9 %vol,标准规定为27.0~29.0%vol。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七)丽水市新华金角副食超市销售的衢州市顺风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饭黄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9 %vol,标准规定为8.0~10.0%vol。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八)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销售的海宁朱万昌食品厂生产的松子糕,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854g/kg,是标准规定(0.5g/kg)的1.7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嘉兴市南湖区城西零食站点食品店销售的嘉善阿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南瓜子,霉菌检出值为60CFU/g,是标准规定(25CFU/g)2.4倍。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十)丽水市正盛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海宁市袁花味香炒货厂生产的多味花生,酸价检出值为4.2(KOH)mg/g,比标准规定(3(KOH)mg/g)高40%。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十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亲友亲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杭州赛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松子(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是标准规定(0.50g/100g)的2倍。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十二)浙江农发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新农都店销售的嘉兴市秀洲区金池食品厂生产的五谷杂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为0.30g/100g,是标准规定(0.25g/100g)1.2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三)浙江农发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新农都店销售的绍兴柯桥亨达食品厂生产的风味小酥饼(麻香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9×104CFU/g、3.5×104CFU/g、3.8×104CFU/g、4.0×105CFU/g、3.5×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2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四)杭州查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杭州叶受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糕,霉菌检出值为460CFU/g,比标准规定(150CFU/g)高出2.06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五)杭州查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杭州叶受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井茶酥,酸价检出值为6.2mgKOH/g,是标准规定(5mgKOH/g)1.24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六)海宁市硖石苏小晓副食品店(郑烨)销售的杭州润香园食品厂生产的魔酱曲奇(牛奶蛋羹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104CFU/g、1.2×104CFU/g、1.9×104CFU/g、1.7×104CFU/g、6.6×103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2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七)诸暨市城北喜多福食品商店(周志伟)销售的杭州亿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105CFU/g、3.8×104CFU/g、2.8×105CFU/g、2.9×105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2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八)慈溪市庵东路达食品店(施小娟)销售的衢州市溢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麻花,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50g/100g,是标准规定(0.25g/100g)的2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九)三门县永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三江街道思妍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检出值为200CFU/g,比标准规定(150CFU/g)高出33.33%。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宁波市鄞州潘火林亿日用百货商行(何林海)销售的嘉兴奥维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式老式面包,酸价检出值为6.0mgKOH/g,比标准规定(5mgKOH/g)高出20%。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一)浙江上百贸易有限公司万和城购物中心销售的浙江新昌同兴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酥糖,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FU/g、70CFU/g、60CFU/g、20CFU/g,10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2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二)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临海世纪联华超市销售的杭州万隆果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飨清凉绿豆糕,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46g/100g,比标准规定(0.25g/100g)高出84.0%。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三)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喜福多食品店(江志龙)销售的桐乡市顺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馅饼,酸价的检出值为9.8mgKOH/g,比标准规定(5mgKOH/g)高出96%。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四)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喜福多食品店(江志龙)销售的舟山市三和兴食品有限公司司基分公司生产的海苔香酥(烘烤类糕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30g/100g,是标准规定(0.25g/100g)的1.2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丽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丽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71101.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101.xls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01日
日期: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