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8大类903批次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863批次,不合格食品40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40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一)茶叶及相关制品:安化连心岭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典藏黑砖、湖南安化源羲黑茶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羊千两茶均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益阳市星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子检出霉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江永县杨金龙加工厂生产的胖哥花生和傻大嘴花生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粮食加工品:永州市泰丰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泰丰四季香米检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湖南四通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正菜籽油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野生山核桃油检出酸值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蔬菜制品:益阳市湘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片(香辣味)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益阳市湘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豆(黑鸭味)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佰家珍食品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生产的小米辣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省奇峰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豇豆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水产制品:沅陵县丰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辣鱼仔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长沙市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洞庭河蚌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邵阳市双清区湘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心美星QQ鱼和罗记鱼中鱼霸(微辣味)均检出镉(以Cd计)(以脱水率折算)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水果制品:湖南旺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枸杞和钻芯红莲均检出霉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浏阳市淮川鸿祺综合商行销售的湖南正兴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梅姜丝检出胭脂红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初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八)饮料:株洲龙翔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龍翔山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南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岳阳楼记天然矿泉水、岳阳楼记天然矿泉水和岳阳楼记天然矿泉水(350ml)均检出溴酸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株洲天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甜心山泉、空灵泉包装饮用水和空灵泉山泉水均检出溴酸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益阳市赫山供电局综合经营公司生产的久运泉检出亚硝酸盐(以NO2-计)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家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家源深泉饮用水、辰溪县辰北爱英水店(地址: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辰河路)销售的湖南省辰溪县天源水业生产的松阳清泉(饮用水)、张必连(地址: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东星路)销售的辰溪县荷洞清泉水厂生产的荷洞清泉(优质天然饮用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唐健洪(地址: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先锋路)销售的沅陵县明溪口镇凤滩饮用水厂生产的金鳳滩饮用水、洪江市梓清泉山泉水厂生产的梓清泉(桶装饮用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金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糯米甜酒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保靖云霞南杂店(地址:保靖县迁陵魏竹路廉租房旁)销售的保靖县高岩山水厂生产的优质饮用水、湖南清大谁的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围泉淼桶装饮用水、江华瑶族自治县康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洄溪泉饮用纯净水、株洲大山之北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510号湘怡世家2栋402室)销售的湖南省醴陵市凤王山泉水厂生产的凤王山泉、醴陵市凤王山泉水厂生产的(大山之北 梦之泉)包装饮用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江华瑶族自治县萌渚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检出亚硝酸盐(以NO2-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富林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石围山泉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长沙、株洲、岳阳、邵阳、益阳、永州、怀化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长沙、株洲、岳阳、邵阳、益阳、永州、怀化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863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 1. 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2.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
日期: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