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建省食药监局开展近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9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酒类、调味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蜂产品,共抽检550批次,其中合格545批次,不合格5批次。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州宝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11日生产的乳酸笋丝片(非即食),二氧化硫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漳州超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9日生产的香酥肉松,菌落总数不合格;2、标示为厦门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01日生产的儿童香酥肉松,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厦门芸德美泽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04日生产的原味花生(牛轧糖),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0日生产的冰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6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46期).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46期).doc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
日期: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