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39号)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GC17000375096。样品名称:芝麻枣。生产日期:2017-04-01。型号规格:252g/袋。标称生产企业: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天猫思宏旗舰店。不合格项目:霉菌。检测值:3.1×102cfu/g,标准值为≤50cfu/g。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经营企业天猫思宏旗舰店与生产企业实为同一主体。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0箱、50.4公斤,货值3160元;已销售7箱 、35.28公斤,库存(未销售)3箱、15.12公斤;已销售产品未能召回。造成该批次产品霉菌超标的原因为回晾间潮湿,臭氧发生器故障,除湿不彻底。当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排除臭氧发生器故障,增强排风设施,确保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达标。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160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15.12公斤,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沧县食生产〔2017〕006号,下达日期:2017年9月19日。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日期: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