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铺老板为使包子卖相佳、口感好,在其中添加香甜泡打粉等有害物质,被人举报。近日,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判处包子铺老板缓刑加罚金,给食品生产者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姚某夫妇在乡镇街道上新开了一家包子铺,平时铺子生意还算不错,为了使包子卖像更好,在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情况下,加工包子时掺入香甜泡打粉(配料含硫酸铝铵等)。又白又鲜的包子,让村民产生了怀疑,经质监部门检验,姚某出售的包子铝残留量为149mg/kg。
法院审理认为:姚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鉴于没有造成严重食品事故,且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姚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日期: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