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我局组织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7类食品1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99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现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饼干5批次,餐饮食品5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9批次,酒类5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肉制品3批次,乳制品24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农产品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调味品5批次,饮料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并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进行就餐。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201701104.xls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