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凯迪克富硒茶业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2017年8月17日,省局组织交叉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企业资质方面
红茶无发酵设施设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二、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原料库、生产车间防鼠设施略有欠缺。不符合GB 14881中6.4.2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三、出厂检验落实方面
需委托检验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不符合GB 14881中9.1款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的要求。
四、从业人员管理方面
有4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不符合GB14881中第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省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日期: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