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共32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8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16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90批次,不合格6批次;方便食品30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21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44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105批次;不合格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翁源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肇庆市高要区味美香食品厂2016年6月5日生产、规格为400克±3克/袋的五香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5.1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0mg/kg)高出0.7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饮料不合格6批次:1.标示为廉江市廉福山泉水有限公司2017年7月29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紫碧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62CFU/250mL、309CFU/250mL、341CFU/250mL、86CFU/250mL、4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标示为广东信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9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广竹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标示为广州市南纯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6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鼎强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8CFU/250mL、160CFU/250mL、29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标示为连州市丰阳镇湖江李茶山山泉水厂2017年8月28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连龙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200CFU/250mL、36CFU/250mL、0CFU/250mL、34CFU/250mL、1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标示为东莞市东泉饮用山泉水厂2017年8月31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6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标示为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源龙山泉水厂2017年8月22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云霞峰饮用天然净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3CFU/250mL、104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方便食品不合格2批次:1.丰顺县鹏泰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平远县威大地食品厂2017年6月12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土茯仙人粄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0.78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0.5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江门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日隆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5日生产、规格为700克/袋的理想牌快熟燕麦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2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0CFU/g)高出2.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酒类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番禺区南村千百惠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济生堂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日生产、规格为490ml/瓶 酒精度:38%vol;总糖:10g/L的三鞭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3.7%vol,未达到标准规定(38.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信宜市瑞苑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梅塘元丰凉果厂2017年1月13日生产、规格为248克/袋的白玉咸干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2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0.4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1.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南海西樵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金梓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15日生产、规格为350克/袋的墨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35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清远清新店销售的标示为深圳富锦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15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富锦墨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72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龙岗下水径店销售的标示为饶平县欢聚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2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香辣鱼仔,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6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0.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1.阳江市东珠大酒店有限公司2017年7月20日销售的的桂花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5.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中山市石岐区德云轩大餐厅2017年8月15日销售的的桂花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7.1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3.中山市石岐区德云轩大餐厅2017年8月14日销售的原笼榄仁马拉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30.3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mg/kg)高出2.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4.揭阳市东海酒店有限公司2017年6月26日销售的鲫鱼,氯霉素检出值为0.3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5.揭阳市东海酒店有限公司2017年6月26日销售的苏鼠斑鱼,氯霉素检出值为0.4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1109.xls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71109.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9日
日期: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