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青海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 第38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为1批次中华鲟(淡水鱼)检出恩诺沙星超标;1批次羊腰子检出重金属镉超标。分别来自: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川垣新区民和县洋洋海鲜店;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平安镇古驿大道海东诚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海东市平安区马洒力哈牛羊肉店。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水产养殖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为提高防治效果,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药物滥用或者没有经过合理的休药期。
而镉被人体吸收后,主要对肾脏、肝脏产生危害,还容易生成骨质疏松、关节疼痛等一系列症状。镉来源分析一是环境污染(水体、土壤)是造成食品中重金属镉超标的主要因素,如大米中镉超标等;二是由于食品中不规范生产加工过程中而引入的镉污染;三是由于其他来自交通、生活垃圾等中的镉污染。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核查处置,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相关报道: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7年 第38号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