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5大类36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食用油、肉制品,购买这些产品时要当心了。
不合格产品中,食用油有4批次,其中3批次为调和油,均来自和田爱乐喜帕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格为2.9L/桶的有2批次,分别检出苯并(a)芘17μg/kg、21μg/kg,生产日期为2017-05-14的调和油还检出酸价2.2mgKOH/g。另外1款调和油规格为1.9L/桶、生产日期为2017-05-06,检出苯并(a)芘31μg/kg。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注:3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均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执行该标准。2017年9月17日之后该标准被GB 2762-2017代替)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μg/kg。
酸价(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SB/T 10292-1998 食用调和油》中规定,食用调和油中酸价应当不超过1.0mgKOH/g.
除调和油外,新疆陆源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规格:5升/桶,生产日期/批号:2017-01-09)检出过氧化值9.4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另外,叶城县百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库鸸啃烤羊肉(规格: 220g/袋,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7)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标,并非致病。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产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十四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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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