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4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府兴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3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海甸超市销售的芹菜(规格:500g/袋),毒死蜱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海南宏健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紫甘蓝,甲胺磷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儋州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紫甘蓝,甲胺磷检出值为0.8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临高县加来乐卖特超级购物广场销售的马铃薯,对硫磷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洋浦普瑞综合市场羊元娥C010号摊位销售的猪肉,氯霉素检出值为14.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昌江石碌镇第二市场徐月建光鸡摊位销售的鸭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315μg/kg,标准规定为≤ 100μ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洋浦普瑞综合市场万养妹B089号摊位销售的白花生仁,镉(以Cd计)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为≤ 0.5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日期:2017-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