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水产制品、糕点、糖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和酒类,共抽检397批次,其中合格393批次,不合格4批次。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沙县龙凤板鸭厂2017年7月11日生产的酱卤肉制品(郑湖辣鸭),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速冻食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福州特典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1日生产的珍珠鱼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2、标示为福建省汤霸王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8日生产的甜不辣,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神马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26日生产的黄酒(料酒),酒精度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2期)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42期)
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42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9日
日期: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