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水产制品、糕点、糖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茶叶及相关制品,共抽检700批次,其中合格695批次,不合格5批次。
糕点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福建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5日生产的老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标示为福州市百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21日生产的板栗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标示为漳州市鼎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14日生产的绿豆饼,霉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4、标示为福州容百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26日生产的肉松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政和县铁山花茶厂2017年5月20日生产的工夫红茶,草甘膦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3期)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43期)
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43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9日
日期: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