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第4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组织抽检酒类、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罐头、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等9类食品32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造花香酒、猪口条、牛仔板筋等。
抽检中发现1批次酒类检出甜蜜素。据了解,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可用于面包、糕点、水果罐头、配制酒及蜜饯凉果等各种食品中,但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不合格产品为: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晋裕白酒公司生产的,北京阳光航线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得造花香酒。
食品中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还有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分别为北京祥隆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仔板筋(酱卤肉制品)检出铅超标;京德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口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据了解,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肉制品中铅限量值为≤0.5mg/kg。食品中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或存在污染物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相关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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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