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20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糖、罐头、饮料、方便食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速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9批次,合格样品18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19批次,分别为:
1、糕点1批次,洪洞县祥和食品厂生产的祥和夹心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检出值为1.1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饮料13批次,分别为晋中瑞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55, n2=83,n3=0, n4=0,n5=3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山西玉阳水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阳泉市盂县孙家庄镇阳坡村)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2,n2=0,n3=0,n4=22,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平遥天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为n1=2,n2=8,n3=10,n4=0, n5=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昔阳县润元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昔阳县昌晋缘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包装其它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65,n2=4,n3=3,n4=21,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山西晋汇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寿阳县垚森纯净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85,n2=88,n3=75, n4=20, n5=5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垣曲县甘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5,n2=4,n3=36,n4=0,n5=15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山西冰泉饮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晋中市寿阳县尹灵芝镇落摩寺村落摩寺小组)生产的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87,n2=45,n3=49,n4=52,n5=4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山西郇阳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运城市临猗县苗圃园)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34,n2=57,n3=78,n4=4,n5=19(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运城市运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76,n2=0,n3=0,n4=15,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吕梁市一品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山泉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85,n2=25,n3=76,n4=2,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河津市郭氏峨嵋岭矿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和亚硝酸盐(以NO-2计)超标,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101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85,n2=25,n3=2,n4=1, n5=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晋中市露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0,n2=0,n3=1,n4=0,n5=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47,n2=1,n3=70,n4=1,n5=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和顺县毅仁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0,n2=0,n3=1,n4=0,n5=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
以上饮料检验机构均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方便食品1批次,山西亿隆藜麦开发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山西省静乐县娘子神乡)生产的静藜。方便藜麦粉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n1=5.7×104, n2=1.7×104,n3=1.8×104,n4=1.2×104,n5=1.3×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4、调味品1批次,山西箕城酿造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下车村)生产的白酱油(酿造酱油)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3.3×104CFU/mL,标准规定为≤30000CFU/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5、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1批次,潞城市武三婶农产品深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蚕豆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检出值为6mg/g,标准规定为≤3mg/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6、肉制品2批次,分别为晋中市榆次区金冠华牛肉店销售的标称寿阳县南燕竹郭记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头肉(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n1=3.0×105,n2=1.3×105,n3=8.6×104, n4=8.6×104, n5=9.5×105(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1. 2×103, n2=1.1×103,n3=7.2×102,n4=1.3×103,n5=9.9×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CFU/g);晋中市仲义康畜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扒猪脸(卤制品类)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n1<10,n2<10,n3=7.0×105,n4<10,n5<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81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5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5项指标。
2.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1项指标。
3.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4.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6项指标。
5.糕点1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
6.豆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7.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7项指标。
8.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1项指标。
9.饮料2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3项指标。
10.方便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7项指标。
11.调味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12.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营养成份等30项指标。
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3项指标。
14.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限量等18项指标。
15.蛋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限量等12项指标。
16.蔬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等18项指标。
17.水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6项指标。
18.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1项指标。
19.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产品明示标准的4项指标。
20.酒类1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21.速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8项指标。
22.肉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6项指标。
23.乳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7项指标。
2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可能原因有:一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是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3.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值(KOH)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二是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4.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因脱氢乙酸在水溶液中降解为醋酸,对人体无毒,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未规定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健康风险较低。
6.亚硝酸盐(以NO-2计)
饮用水中亚硝酸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亚硝酸盐污染造成,长期饮用亚硝酸盐超标的水会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7.霉菌
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是一种微生物。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产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疾病。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171106.xls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106.xls
日期: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