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开展2017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安排,近日,在我市部分餐饮企业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糖、饮料、粮食加工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罐头、茶叶、酒类等食品,共计111批次。经检测,受检指标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
日期:201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