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家果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2017年8月8日,省局组织交叉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出厂检验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一)贯穿于配料间、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的排水沟未封闭。不符合GB 14881中5.1.2.2款关于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的要求。
(二)内包材消毒间顶棚有缝隙,不密封。不符合GB 14881中5.2.3款关于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的要求。
二、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方面
(一)微生物检验室未安装空气净化系统。不符合GB 14881中9.2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
(一)柠檬香精未按规定贮存于冷藏环境中。不符合GB 14881中7.2.4款关于根据食品原料的特点和卫生需要,必要时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的要求。
(二)青桔香精、白色乳化香精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存,其贮存的原料库温湿度调控设施不完善,温度记录有超过30℃的情况。不符合GB 14881中5.1.9.1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配备适宜的加热、冷却、冷冻等设施,以及用于监测温度的设施的要求;以及不符合GB 14881中5.1.9.2条款关于根据生产需要,可设置控制室温的设施的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省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日期:201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