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是丰台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丰台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丰台区正式启动丰台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第一时间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放心肉菜示范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丰台区食药监管局为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采取“五位一体”举措,积极开展了推进创建工作。
专项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结合丰台区实际,拟定《丰台区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区局的创建步骤及职责分工,明确要求对参与创建活动的超市实施现场督导及监督抽检,通过预先考评、提前验收等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单位符合创建标准及评定细则要求;
组织宣传动员会议,明确创建点位。对符合创建条件的超市组织动员宣传会议,指导超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申报参与创建活动。组织物美、永辉、家乐福等连锁商超总部负责人,召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宣传动员座谈会,逐条解读创建工作内容及标准,鼓励各连锁商超积极主动参与申报,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评定内容开展自我评价,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确定三家参与创建工作的点位名单,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
现场督导、预先验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一方面严格依照创建标准,由主管局长对申报创建的超市带队开展现场督导,对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创建要求或者评定内容的,限期要求改正,定期复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另一方面根据评审细则的得分要点,组织工作人员对创建点位预先考评验收,事先评估创建成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思路重点;
部门合作,协同推进商超肉菜追溯平台建设。深化与区商务委等食安委成员单位等部门协作,整合部门优势,通过报送待建设肉菜追溯平台点位名单、组织参与肉菜追溯平台建设工作会,部署落实肉菜追溯平台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敦促商超维护运行追溯相关设备,协同铸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链条;
围绕创建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围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制定对外宣传工作计划。开展“走进创建超市,共享品质食品”等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周边社区群众参观创建点位。通过宣传我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树立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10月31日,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考评组,对丰台区3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验收。
评审组采取现场审核,实地听取申报单位汇报,对照《北京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评细则(试行)》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打分。考评中,考评组重点对申报单位的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台账、“农超对接”“厂超挂钩”情况、快检情况进行评审,并结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就申报单位的采购过程、经营过程管理情况、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示范引领等方面进行评审。经过企业和丰台区食药监管局的共同努力,3家申报单位均顺利通过考评组现场验收。
丰台区食药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将以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为契机,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超市典型,不断提升辖区食品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小贴士:什么是“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对象为有经营肉类、蔬菜、蛋类、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连锁超市门店、单体超市、综合性百货公司(商场)内设超市。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标准主要有四点要求,即采购过程标准。示范超市要如实记录供应商种养殖基地、种养殖企业、销售者等供货者名称,农产品品种、产地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积极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等;经营过程标准。示范超市要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等;主体信用标准。示范超市要重视诚信建设,在超市内部主动开展诚信经营的教育和培训等一系列诚信建设工作;示范引领标准。示范超市要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等。
日期: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