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7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575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docx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日期: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