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抽检食用农产品566批次,合格样品55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占比1.24%,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
根据不合格名单显示,超标的农药残留主要为毒死蜱,来自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嘉敏蔬菜水果经销店经营的芹菜和赤峰市赤峰纯果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分别为0.10 mg/kg、0.25 mg/kg。
依据《GB 2763-2014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注:2批次不合格蔬菜生产日期均为2017年5月份,产品执行该标准。2017年6月18日,该标准被GB 2763-2016代替)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超标的兽药残留主要是恩诺沙星,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玫营水产品经销部经营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80μg/kg。
另外还有样品检出氯丙嗪、孔雀石绿、地西泮等不得检出物质。涉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青小柴肉店经营的猪腰条(畜肉)检出氯丙嗪;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财进水产品批发部经营的鲤鱼和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镇盛祥调味品大全经营的鲫鱼检出地西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薛郡水产品经销部经营的鲫鱼,检出孔雀石绿,同时恩诺沙星超标。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另外,该公告还规定,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孔雀石绿则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要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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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