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饲便函[2010]253号
关于征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0)》(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我国对饲料添加剂实行准用目录制管理,凡生产、经营、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及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品种。现行《目录》于2008年由农业部以1126号公告发布,涵盖了13类、260余个添加剂品种和24个保护期内的饲料添加剂新品种。
为加强饲料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畜牧业司今年3月发函,向全行业征求对《目录》的修订意见。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起草了修订说明(附件1),并编制了2010版《目录》(附件2)。现将拟发布的《目录》公开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并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寄至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以下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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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对《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修订的说明
附件2:《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0)》(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