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加拿大卫生部修订赤藓糖醇的使用条例,将赤藓糖醇在硬糖和口香糖生产中的最大使用限量分别提升至99%和75%。
现有《食品药品条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规定:赤藓糖醇作为甜味剂在硬糖生产中的最大用量为50%,在口香糖中的最大使用限量为60%。此外,该提案还涉及到下列非标准化食品中赤藓糖醇使用限量的更改:烘烤食品 (10%)、蛋糕和曲奇 (10%)、水果制品(14%)、酒精饮料 (3.5%)、乳制饮料 (2.5%),、酸奶酪 (7%)、冰冻甜点 (5%)、布丁(10%)、糖浆 (15%)、水果奶油配料(10%)、果汁饮料 (7%)。
内容详见:http://www.gazette.gc.ca/rp-pr/p1/2010/2010-10-16/html/notice-avis-eng.html#d103
日期:20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