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2017年第 20 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食品包括:食用植物油(煎炸用油)、米面及其制品、肉制品、生鲜肉、水产品、糕点、面包、复合调味料、非发酵性豆制品、酱腌菜、饭店和饮品店自制饮料等。共抽检样品 427 批次,其中合格 409 批次,不合格 18 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衢州市柯城坊门街一天料理餐饮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检出值为63.2%,超出标准规定(≤27%)要求的2.3倍。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开化刘一捞肥牛之家火锅店销售的桂冠香肠台湾风味,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49g/100g,超出标准规定(≤0.25g/100g)要求的2倍。检验机构为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海宁市周王庙镇美凤小吃店销售的花卷,甜蜜素检出值为0.158 g/kg,标准规定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嘉兴、丽水、温州、绍兴、金华、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处置。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920-餐饮食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920-餐饮食品.xls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20日
日期: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