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0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蜂产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等5类食品13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4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7批次,水果制品28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靖宇县万家乐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伊佰多食品厂生产的精肉腊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70000CFU/g,标准规定为≤5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吉林、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吉林、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016.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6.xls
日期: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