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有居民透过社交网站反映,在澳门某药房购买到受水浸婴儿奶粉一事,卫生局表示十分关注及已派员就事件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供应商将受水浸影响的奶粉供应予涉事药房,该供应商目前正进行市场回收。事件中卫生局已抽取相关奶粉作质量检验,同时根据4月22日第5/2013号法律《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上述事件通报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跟进。
自8月23日「天鸽」风灾后,卫生局持续且恒常地巡查包括药房在内的药物业活动场所,以监察受水浸影响场所的卫生环境,同时监督业界妥善处理场所内受水浸的药物及其他产品,防止有关产品不当地供应予居民。
卫生局提醒药房业界,如有人出售或提供受水浸污染的奶粉,有关的行为涉嫌违反本澳《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此外卫生局呼吁居民,如有药房出售受水浸污染的奶粉,应拒绝购买或接收,并请致电8598 3504、电邮drugmatter@ssm.gov.mo或亲临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一至四楼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举报。
日期: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