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限量申请由美国IR-4项目按照《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FFDCA)提出。
美国环保署对精吡氟禾草灵开展了风险评估,分别评估了其毒理性、致癌性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最终认为按照以下限量使用是安全的。
具体限量如下:
商品名称 | 限量(mg/kg) |
灌木类浆果亚组 13-07B | 0.30 |
蔓越莓亚组 13-07A | 0.08 |
小型爬藤类水果,猕猴桃除外,亚组13-07F | 0.03 |
卷心莴苣 | 3.0 |
生菜 | 5.0 |
洋葱,亚组3-07A | 0.50 |
青葱 | 1.5 |
大黄 | 0.50 |
草莓 | 3.0 |
块茎、球茎类蔬菜,土豆除外,亚组1D | 1.5 |
羊茅饲料 | 4.0 |
羊茅干草 | 15 |
新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需在2017年11月27日之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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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