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我局组织对现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了修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稿)》的意见,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通过传真(010-88375603)或电子邮件(zjsjessc@163.com)反馈。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26日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稿).docx
日期: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