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大类食品,包括酒类和饮料,共抽检130批次,其中合格129批次,不合格1批次。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山东贝州春酿酒有限公司2016年3月9日生产的柔和老白干酒,酒精度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31期).xls
附件: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31期).xls
附件: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31期).doc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22日
日期:201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