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的《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7批)中,涉及天津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名称:东北拉皮(检验报告编号:TJ06-2017A1053,生产日期:2017年3月31日);不合格项目:标签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营企业:天津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
二、 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7年4月28日执法人员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向天津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 TJ06-2017A1053),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进行整改等法定义务,并于2017年5月2日报经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公司2017年3月31日共生产东北拉皮100公斤,货值金额80元,该批产品已全部销售。执法人员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但因时间过长,已经无法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天津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的东北拉皮标签存在瑕疵行为要件。鉴于,案发后该公司自觉改正,并检验合格。其违法行为轻微,并积极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故免于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企业因对标签标注认识存在偏差导致产品抽检标签不合格,发现问题后天津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积极进行标签整改,将不合格标签改版后重新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批量印刷。我单位已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上述问题确已整改完毕。
2017年9月18日
日期:201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