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山西省食药监局第33期抽检结果公布,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01批次,仅1批次中华鲟检出恩诺沙星超标。
根据不合格名单显示,不合格的中华鲟来自晋城市城区红军水产批发部,检出恩诺沙星968μg/kg。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该批次中华鲟中恩诺沙星超过了标准规定的8.68倍。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目前,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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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