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种啤酒瓶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啤酒瓶》GB4544-1996、《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19778-2005等标准的要求,对啤酒瓶产品的内应力、抗冲击、耐内压力、抗热震性、内表面耐水性、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垂直轴偏差、标志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2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抗冲击、耐内压力、垂直轴偏差、内表面耐水性。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附件:啤酒瓶
日期:20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