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C17340155110,涉及样品名称:盒装蒸绿豆糕(豆沙味),被抽样单位:苏果超市(池州)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5月27日青阳局收悉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合格检验报告转办单》(池食药监稽函[2017]17号)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于5月31日派遣执法人员赶往被抽样单位,向该企业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排查原因并督促企业整改复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产品控制情况
至立案时止,当事人一共进货40盒该批次盒装蒸绿豆糕(豆沙味),进价为8.9元/盒,售价为11.8元/盒,除去2017年5月4日抽样的8盒,剩余的32盒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472元,违法所得为116元,无库存。由于绿豆糕属于节令食品,已全部销售并被食用,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超市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督导下从6月5日至27日实施整改,排查原因为生产厂家原因,我局建议该超市加强购货环节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针对以上问题,该超市立即对采购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对采购环节的索票进行了分类存档,并进行电子存档。
日期: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