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集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2017年8月17日,省局组织交叉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蜂蜜灌装车间未见消毒设施,蜂花粉车间内二次洗手间内未安装干手设施。不符合GB 14881中第5.1.5.4 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管理方面
蜂胶胶囊使用的黄芪、维生素E未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食用酒精未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GB 14881中第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一)生产记录中有蜂蜜的浓缩时间参数,作业指导书中无蜂蜜的浓缩时间参数的要求。不符合GB 14881中第13.2条款关于应根据生产实际和实施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蜂蜜内包装车间与外包装车间无物流通道。不符合GB 14881中第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四、产品检验方面
还原糖、蔗糖原始检验数据记录不规范。不符合GB 14881中第9.3条款关于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省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日期: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