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28号),涉及我省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喔(武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喔鱼鲜(卤甜味)海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7年2月26日,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市江岸区乐客多零食坊经营的、天喔(武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喔鱼鲜(卤甜味)海鱼干”(生产批号为20161012)进行抽检,检验报告NO:A2017-J70157表明,样品中镉含量检出值为0.12mg/kg,超出0.10mg/kg的限值,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天喔(武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喔鱼鲜(卤甜味)海鱼干”,镉含量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上述批次天喔鱼鲜(卤甜味)海鱼干13件(65公斤),单价为53.5元/公斤,召回天喔鱼鲜(卤甜味)海鱼干27公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485.64元;2、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于2017年8月16日结案。案卷号为(武)食药监食罚〔2017〕01-2100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日期:2017-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