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深圳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查获一批泰国冷冻鳄鱼肉,共26袋,总重11.25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鳄鱼肉禁止携带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已依法对该批鳄鱼肉作退港处理。
鳄鱼肉虽因低脂肪、低胆固醇而备受养生人士的喜爱,但鳄鱼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所管制的濒危动物,进口必须获得出口国(地区)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出口证明材料及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的允许进口证明文件方可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进出境前应先了解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日期: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