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93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15类食品4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1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这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原因为检出亚硝酸盐超标,来自武安市驼峰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aNO2计)检出值为0.008mg/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亚硝酸盐残留量为≤0.005 mg/L。
饮用水中亚硝酸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亚硝酸盐污染造成。据悉,正常饮食情况下,人体中的亚硝酸盐主要是食物和饮水中的硝酸盐在口腔及胃中细菌的作用下转化而来。摄入含有低水平亚硝酸盐的食物可补充人体内的亚硝酸盐。但是,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7年 第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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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