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罐头、调味品、酒类等6类食品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酒类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蛋制品3批次、豆制品10批次、罐头18批次、调味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港口区广汇商行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马瑶珍(米香型白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5-09-19,规格500ml/瓶),三氯蔗糖的初检值为0.0272g/kg,复检值为0.0276g/kg,规定不得检出。样品的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pdf
2.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5.蛋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6.豆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7.罐头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8.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9.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日期:201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