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5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抽检信息,通报了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
曝光的不合格名单中,有1批次小米醋被检出总酸不合格,为:富平县鼎香酿造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王粮牌 1.5L/瓶小米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 2.97g/100mL。
标准GB 18187-2000《酿造食醋》 规定固态发酵醋和液态发酵醋中总酸(以乙酸计) ≥3.50g/100 mL。食醋中总酸含量不达标,对其品风味有一定影响。食醋总酸不达标可能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以配制成分冒充酿造成分,或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制曲发酵,甚至过量加水等。
另外还有1批次陈记坊牌香菜籽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1批次陕香源牌胡麻油检出溶剂残留量不合格,分别为:靖边县永嘉商贸有限公司全家福购物广场中心店销售的标称靖边县沧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定边县万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定边县茂源香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
据介绍,苯并(α)芘是一种五环多环芳香烃类,具有致癌作用,也有研究表明,苯并(α)芘还具有致畸、致突变作用,并可能损害中枢神经、血液、破坏淋巴细胞、影响肝脏功能和DNA修复能力等。另外,对人体内分泌系统也 有一定的干扰作用。
苯并(α)芘可能产生的几个可能因素:原料不当的晾晒(如在沥青路面晾晒造成污染)、烘干(如烘干过程受到烟气污染)、炒籽时操作不当(如温度过高造成部分原料焦糊)。上述列出的因素里包括了收储、加工等各个环节,在这些环节中都有可能产生苯并(α)芘并在后续的压榨或者浸出的过程中将苯并(α)芘带入油中。
而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陕西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渭南、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渭南、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 第36号)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