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食药监局通报,在该局组织实施2017年度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中,发现1批次食品经检验不合格,237批次食品经检验合格。其中不合格产品产自山东聊城。
据不合格名单显示,该不合格产品为冷冻鸡胗(生制品),由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益阳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其生产企业为聊城莘县伊穆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
据悉,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可用于治疗细菌和原虫引起的痢疾、肠炎、胃溃疡等胃肠道疾患。呋喃妥因别名硝基呋喃妥因,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系统感染。这两种药物同属硝基呋喃类,我国在2002年3月由农业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将硝基呋喃类列为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
对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报道: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7年第25号)
日期:20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