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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的公告

   2017-08-08 甘肃省食药监局468
核心提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3大类6215批次
     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3大类6215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监测,现将分析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共抽检监测621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6015批次,不合格20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3.22%。
 
    二、监督抽检结果分析
 
    (一)各类食品监测情况。从样品检测的总体情况来看,本月所抽检的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安全状况良好,合格率为100%。通过对抽检数据的分析,我省此次抽检的食品中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饮料检出不合格,不合格率分别为100%、62.50%、12.00%、10.95%。(详见下表)
 
    各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序号

食品类别

监督抽检样品总量(批次)

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

不合格率

备注

1

粮食加工品

256

1

0.39%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88

6

3.19%

3

调味品

117

9

7.69%

4

肉制品

95

5

5.26%

5

乳制品

41

2

4.88%

6

饮料

283

31

10.95%

7

方便食品

49

0

0

8

饼干

5

0

0

9

罐头

21

1

4.76%

10

冷冻饮品

0

0

0

11

速冻食品

0

0

0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8

0

0

13

糖果制品

3

0

0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0

0

0

15

酒类

86

6

6.98%

16

蔬菜制品

6

0

0

17

水果制品

0

0

0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8

5

62.50%

19

蛋制品

0

0

0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1

0

0

21

食糖

25

3

12.00%

22

水产制品

0

0

0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1

100%

24

糕点

158

7

4.43%

25

豆制品

7

0

0

26

蜂产品

38

2

5.26%

27

保健食品

0

0

0

28

特殊膳食食品

0

0

0

29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0

0

0

30

婴幼儿配方食品

0

0

0

31

餐饮食品

1326

99

7.47%

32

食品添加剂

1

0

0

33

食用农产品

3492

22

0.63%

34

其他5(请在备注标注类别)

合 计

6215

200

3.22%


    三、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及问题项目危害分析

   
    (一)2017年7份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项目(详见下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食品品种

不合格项

粮食加工品

过氧化苯甲酰(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酸值(4),过氧化值(2)

肉制品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3),菌落总数(1),镉(1)

调味品

氨基酸态氮(2),总酸(1)谷氨酸钠(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菌落总数(4)

乳制品

菌落总数(2)

饮料

铜绿假单胞菌(29),大肠菌群(4),耗氧量(1),亚硝酸盐(1)

罐头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

酒类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4),糖精钠(3),酒精度(4)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二氧化硫(5)

食糖

色值(3)

淀粉及淀粉制品

二氧化硫(1)

糕点

菌落总数(2),大肠菌群(1),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2),酸价(3)

蜂产品

菌落总数(2)

餐饮食品

大肠菌群(58),苯并[a]芘(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19),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6),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亚硝酸盐(3),糖精钠(1),酸价(KOH)(1),山梨酸(2),菌落总数(5),亚硝酸盐(1),日落黄(5),硼砂(以硼计)(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

食用农产品

克百威(16),甲胺磷(1),腐霉利(1),毒死蜱(5),挥发性盐基氮(1)


    (二)主要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
 
    1、苯甲酸:苯甲酸及其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防腐工艺阶段超范围、超量使用,一般情况下,苯甲酸被认为是安全的,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2、甜蜜素:甜蜜素是一种甜味剂。可能在葡萄酒、白酒、黄酒、酱油、食醋、冷冻饮品、即食非发酵豆制品、糕点、饮料、酱腌菜、辣椒制品、水产品加工品、蜂蜜、炒货、罐头和蜜饯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调味阶段超范围、超量使用。长期食用超范围、超量使用甜蜜素的产品会危害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不利于身体健康。
 
    3、硼砂:硼砂是非食用物质,我国明令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可能在生产加工环节人为加入硼砂起增筋作用;硼砂经由食品摄取后可与胃酸作用产生硼酸,硼酸具有积存性,连续摄取后会在体内蓄积,影响消化酶的功能,导致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物质的吸收,严重的会刺激人的胃部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4、铝的残留量:明矾(硫酸铝钾)是传统的食品改良剂和膨松剂,一般在面粉制品、米粉制品、淀粉制品、糕点和膨化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中作为品质改良剂和膨化剂使用,会出现超范围或超量使用的情况。明矾的化学成份为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所以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铝可干扰细胞的正常代谢,导致功能紊乱,可诱发老年性痴呆。
 
    5、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可能二氧化硫的残留。除GB2760规定使用的范围和限量外,均无超范围和超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可能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不合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经口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也会影响钙吸收,造成机体钙丢失。
 
    6、氨基酸态氮: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油产品的风味。氨基酸态氮的执行标准有《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配制酱油》(SB/T 10336—2012)、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本次检出的不合格样品标签明示氨基酸态氮含量≥1.0g/100mL,实际检测含量未达标签明示要求。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可能是酿造酱油产品本身等级较低,企业为增加销量违规标注高等级等(酿造酱油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问题。
 
    7、过氧化值: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饼干卫生标准》(GB 7100—2003)规定,饼干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四、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苯甲酸)、增色剂(柠檬黄)、甜味剂(甜蜜素)为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检验结果显示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主要是生产经营者对法规、标准认知度不够或者存在主观故意,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产品感官品相口感,违反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农药残留超标。一是我国现有农药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不高;二是施药技术不到位,药械落后,施药中跑、冒、滴、漏问题突出,污染作物和环境;三是农民缺乏安排合理使用农药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任意加大或减少用药量,长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四是不按照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作物。






日期:2017-08-08
 
地区: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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