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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药品网剑2号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2017-08-08 安徽省食药监局551
核心提示: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局在全省组织开展的2017年食品药品网剑2号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局在全省组织开展的2017年食品药品“网剑”2号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动以净化网络购物和订餐环境为重点,采取线上排查线下核查、省市直管县局三级联动联等措施,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从5月16日开始,截至6月底全部结束。全省食药监系统160余人参与行动,共排查监测各类网站(网址)2970余个,发现案件线索135个,转发相关市县局核查处置73起,立案查处6起,移交公安部门2起。对7351户入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了网上排查,实地检查“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外卖”、“百度糯米”等网络定餐第三方平台47家,约谈网络第三方平台地区负责人27人,对许可信息不符合规定的244家食品经营商户进行下线处置,对网络第三方平台存在的商户资质公示不规范、不完整等情况给予当场行政警告处罚22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5份。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工作目标明确。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三个重点展开:一是针对夏季网络订餐特点,对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全面监测和排查;二是对辖区内端午节令食品网上销售信息进行全面监测和排查;三是按照《2017年安徽省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皖食药监械秘[2017]189号)要求,对辖区内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和信息服务进行重点监测和排查。从报送情况来看,合肥、蚌埠、铜陵、池州、芜湖市局严格按照省局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淮北、马鞍山、宣城、滁州市局在落实省局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方案、定实了目标。
 
  (二)组织领导严密。为搞好此次专项行动,省局专门成立了由宣庆生副局长任指挥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的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17年食品药品“网剑”2号行动实施方案》。行动中,省局指挥组在局机关坐阵指挥,全程指导行动开展;各市、直管县局分管领导任本级“网剑”2号行动组组长,抽调本局业务骨干组成小分队,昼夜连续工作,确保了行动效果。池州市局李玉霞副局长、铜陵市局赵尚森副局长、合肥市局党委石国强委员全程参与行动,所在局行动组织严密、有条不紊。
 
  (三)末端落实有力。本次行动中,蚌埠市局稽查支队支队长王万武亲自带队,对本市6家第三方平台逐一进行“过筛式”检查,责令许可信息不符合规定作下线处置的食品经营商户达到213家,展示了网剑行动的力度;合肥市局一次性查处了3家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经营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公司,并邀请安徽商报、江淮晨报、合肥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共赴检查现场,做大了打击网络制假售假的声势;淮北市局借本次行动的东风,对网剑1号线索抓住不放,行动中紧密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制假设备2套、非法减肥产品若干,扩大了网剑行动的战果。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和同志认为网剑行动牵头的是稽查部门,与监管部门无关,工作交给稽查支队就行了。这次行动明确要求监管部门参与,但通过了解发现,有个别市局还是直接交给稽查支队了事,致使无法形成合力,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网络监管和稽查能力不强。从去年到现在,全省已开展了六次“网剑”行动,并有重点地进行了重点培训和以老带新等活动,但在这次行动中,还有个别单位一个案件线索也没发现,网络监管和稽查人员的能力之差可见一斑。
 
  三是问题治理还不够彻底。网剑1号行动中,各单位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已经进行了一次全面措排和治理,但从本次行动来看,平台对入网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不严、登记不全、信息不公示等问题和上一次大同小异,而且数量还有上升。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露出日常监管不严、问题治理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要求
 
  近两年来,省局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网剑行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由于符合形势发展要求,我局提出的网上监管与实地监管并重理念受到国家总局和有关各方的认可,我们要乘势而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密切配合,提升网络监管工作水平。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摆到议事日程上来。把实地监管与网上监管并重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各相关业务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里,反映在月度工作情况报告上。
 
  二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网络监管的职责,充分发挥好本单位网络监管队员作用,市局一级可以考虑把监管部门向稽查移送的网上案件线索数量作为考核目标,倒逼业务监管部门带着问题和指标搞监管。
 
  三要分工协作,分合相宜。要把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业务监管与稽查办案结合起来,把网络监管领域的“行管衔接”打造成典范,为“审批查”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7日



日期:2017-08-08
 
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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