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我局组织抽检罐头、酒类、水产制品3类食品89批次,其中,罐头3批次,酒类59批次,水产制品2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20170807.docx
食品抽检合格-20170807.xls
日期:2017-08-07